一段婚姻剛開始都是充滿著幸福美滿,但時間久了之後,兩個人長期相處下來,往往都會忘記當初對彼此欣賞的地方,或是因為不斷的爭吵,慢慢消磨了夫妻之間的感情,最後當婚姻成了折磨,夫妻之間只剩下了冷言冷語,有些人就會選擇走上離婚一途。
沒有人在結婚的時候會想到有離婚的這一天,但當你不幸的必須面對這一天,該如何辦理離婚登記呢?
離婚就如同結婚一樣都是採用登記制,徵信社告知您,經過夫妻雙方協議或者法院判定之後,得進行離婚登記,這樣才算完成離婚的程序。而在離婚的辦理上,分為協議離婚、判決離婚、法院調解與和解三種方式,如果是協議離婚,則必須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前往法院申請離婚,或是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後,也可以由受委託人申請;而如果是判決離婚,則只要當事人一方申請就可以了,而如果雙方都不申請,也可以由利害關係人申請。
而想要離婚必須準備的資料,包含了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,以及判決確定證明書或經法院核定之調解離婚書。協議離婚時雙方必須同時到場申報,並攜帶離婚協議書、當事人之戶口名簿、國民身分證、印章、二個月內二吋相片三張,以登記日為離婚生效日期。判決離婚時由當事人之一方到場辦理,攜帶法院判決及確定證明書、戶口名簿、國民身分證、印章、二個月內二吋相片三張,並提供另一方之資料以便通報。
協議離婚是夫妻兩人有離婚的共識,因此兩個人一起簽下離婚協議書來離婚,而判決離婚是一方想要離婚,但另一方不想離婚,只能透過一些法律上對於婚姻的保障,來達到離婚的目的。想要讓法院執行判決離婚,配偶必須具備以下幾個要件之一: